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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市出台了《秦皇岛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》,规定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道德模范。从2007年9月开始,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了评选道德模范活动。成立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推荐活动组委会,印发了《关于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的实施方案》、《关于评选表彰“全市道德模范”新闻宣传方案》,在《秦皇岛日报》显著位置专门刊发了《我市启动评选表彰全市道德模范活动》的消息,并配发了《推荐道德模范,倡导文明风尚——市文明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》。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,通过信件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向组委会推荐身边的各类先进典型,全市掀起了一股“发现模范、推荐模范、学习模范、争做模范”的热潮,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。经过初选,同年9月25日——10月10日,组委会在《秦皇岛日报》刊登了候选人的简要事迹,面向社会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同时刊登全市道德模范选票、投票规则,接受市民投票。根据计票结果,最终授予徐长霞等50名同志“全市首届道德模范”和“全市首届道德先进人物”荣誉称号。同时,徐长霞当选河北省孝老爱亲道德模范,并获得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在培树道德模范的同时,我市十分关心道德模范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。出台了《秦皇岛市道德模范帮扶救助办法》,内容包括:对年老多病的上医疗保险、纳入特殊救助对象,使之生活有较好保障;对没有就业的青年人的在就业上岗上根据其本人实际情况,给予照顾,上齐“四险”等。依据救助办法,我市正为徐长霞等4名道德模范各投养老保险5万元,并招录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李卫红为正式公安干警。同时,市各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,利用节假日对徐长霞、李家庚、郭文香、赵爱彬、田金芳等各类道德模范进行慰问,并指派相关部门单位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。
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自身作用,市电视台开办“道德模范”宣传专栏,《今日报道》栏目与市各级各部门密切联系,常年关注全市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,并进行深入翔实的报道。全市形成了学习、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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